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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簡章 | 實體培訓課程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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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培訓課程

進修課程

教育部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簡章

2019-06-21 09:49:26
教育部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簡章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一、目的:為執行新南向國家華語教學政策,提升新南向專班華語教師之教學品質,確立其專業地位並增進新南向專班學生華語能力,特舉辦師資培訓班,以培育優良專業之華語師資。

二、培訓期別:第一期新南向專班華語教師密集培訓班

三、培訓對象:

  • 現職為新南向專班授課華語教師。
  • 現職為華語教師,已有教學理論基礎,欲充實新南向華語教學實務經驗者。
  • 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具華師外派教學經驗者。

四、培訓課程與時數:
課程包括基礎課程、實務課程、教師專業倫理課程及教學實習等,如下表。

培訓課程

內容

時數

一、基礎課程

實體課程

60小時

網路課程

21小時

二、實務課程

以華語教材教法為主,請擇一:
《時代華語》、《當代中文》、《視聽華語》

33小時

三、教師專業倫理課程

以跨文化、班級經營管理、課室輔導為主

12小時

四、教學實習

依據所選之教材,自行至教育部立案且通過評鑑之華語教學中心進行教學觀摩與實習

24小時

以上共計150小時

※詳見附件一:課程大綱

五、課程抵免方式:實體課程及教學實習部分課程可抵免,規定如下表。

扺免課程

內容

證明文件

實體課程

國內華語文教學系所(學程)畢業或在校生,所修習的課程與實體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學分成績達70分(含)以上者,得辦理抵免

成績單 (影本)

取得教育部立案之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所修習的課程與實體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者,得辦理抵免

1.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 (影本)

2.華語師資培訓班課程大綱 (影本)

教學實習

現職教師,凡任教時數達300小時,取得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任教單位之時數證明者,得辦理抵免

學校單位或華語中心開立之教學時數證明 (正本)

曾擔任教育部補助選送之華語教師,且完成教學聘期者,得辦理抵免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限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行政契約書 (影本)及任教心得報告

1.  凡符合基礎課程中之實體課程及教學實習抵免規定,請提具抵免申請表暨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者,始可辦理抵免。

2.  培訓開班當日需攜文件正本以備查核。

3.  證明文件不得有造假、偽造等情形,若經查證屬實,除撤銷或退回申請案外,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案學員自行承擔。

※詳見附件二:實體課程抵免申請表

※詳見附件三:教學實習抵免申請表

六、培訓費用:經審核通過者,完全免費。

七、錄取名額:25名。

八、課程保證金:

  • 為確保培訓學員出席與其他教師權益,錄取學員請於108年7月15日開課當日繳納保證金$ 3,000 元,未繳納者視同放棄培訓資格,由備取之學員遞補之。
  • 凡所修讀之課程缺席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 (基礎課程、實務課程、教師專業倫理課程)、完成24小時教學實習、並完成課程問卷填寫者,得於結業後全額退還保證金,退款作業將統一於108年8月30日退款至所提供的郵局帳戶(若非郵局帳戶則需自行負擔30元手續費)。

九、培訓日期: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16日。

十、培訓時間:週一至週五,每天上課6小時;中午免費供餐。

十一、培訓地點:淡江大學淡水校園(新北市英專路151號)。
                參加培訓之學員可免費申請住宿(補助新竹以南之培訓學員)。

十二、結業測驗:缺席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之學員得參加筆試與試教,以取得結業成績。

  • 筆試包括基礎課程、實務課程、教師專業倫理課程之上課內容。
  • 筆試50%、試教50%,成績合計70分以上為及格。

十三、結業通過標準:

  • 缺席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 (基礎課程、實務課程、教師專業倫理課程)。
  • 完成24小時教學實習。(課程結束後6個月內完成)
  • 結業成績達70分以上。

 

十四、取得「新南向華語教師培訓專班結業證書」:

      符合第十三點所列之標準,該證書將於繳交實習證明後兩週內寄至通訊地址。

十五、其他

(一)培訓學員請自行至教育部立案且通過評鑑之華語教學中心進行教學觀摩與實習。

(二)為協助培訓學員精進教學,本班建立線上教師社群,參與培訓之學員於任教過程中若有教學或是班級經營等相關問題,可於社群發問,社群中將有線上輔導教師回答問題,促成教師社群的成長與共學。

十六、報名方式:

  • 請至https://reurl.cc/vjZNA填寫報名表單,現職新南向專班老師請檢具在職證明,經審查通過將優先錄取。
  • 格式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 正式錄取者需於始業日(7/15)當日配合繳交相關正本資料備查(如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抵免文件等),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立即退訓。

十七、報名截止日期:108年7月3日

十八、錄取名單公告:108年7月10日

十九、聯絡方式(台灣華語文教學學會):
聯絡人:台華會秘書何姿瑩  電話:02-2351-1619;手機:0973-616006
電郵:atcsl@huayu.org

網址:http://www.atcs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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