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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學分班兼任講師(碩士畢業或以上),4/8(一)截止收件

2024-03-05 10:15:19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學分班兼任講師(碩士畢業或以上),4/8(一)截止收件

單位: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北部No. 101, Section 2, Kuang-Fu Road, Hsinchu, Taiwan 300044, R.O.C.

授課教室供參

https://clc-cc.vm.nthu.edu.tw/home/index.php/news/page/2/915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學分班兼任講師(碩士畢業或以上),4/8(一)截止收件

2024-03-05

113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學分班兼任講師甄選公告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兼任學分班兼任講師(碩士畢業或以上),歡迎有志加入本校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

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地點: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

時間:113年9月開學-114年1月學期結束

時段:依日夜間課程需要,以能提供每周6-8學分數的老師為佳。

性質:兼職

待遇:按照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

需求人數:數名

起聘日期:113年8月(視聘任速度可能微調)

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碩士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4)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初審資料】*者為必備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 (含照片)

2. *自傳 (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

3. *碩士(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口語錄音檔:(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8. *從《當代中文課程1》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9. 推薦信一封

檢附資料說明:

1.以上全部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成一個PDF檔

檔名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學分班兼任講師_姓名」

2.語音檔請以mp3或wav格式設定。

【職務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nthuclc2023@gmail.com

(檔名:應徵清大華語中心-學分班兼任講師_姓名)

收件截止日期:113年4月8日(一)中午12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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