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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薦送華語教師
停止收件
文藻外語大學辦理112年教育部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二次招募
2023-09-12 01:30:28

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南部80793 台灣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 900 號 文藻華語中心
任教國家 | 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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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詳見後附一覽表(共26校) |
負責人名銜 | |
擬聘教師數 | 35 名 |
聘期起訖 | 112-09-01至113-09-30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一、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
二、請自行考量越南當地及校園生活環境差異,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佳者尤善。 三、各校需求詳見附件一覽表。 |
待遇 | 稅前月薪 詳見後附一覽表 |
其他待遇 | 薪資及其他福利待遇依各校實際情況提供,詳見附件一覽表。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薦送期內(1)類和(2)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 元,(3)類教師每月生活 補助費1,200美元。教師生活補助費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於任教期間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則以本中心收訖證書之當日起調整生活補助費,惟當月之給付標準為差額÷30天×以郵戳為憑之有效天數) 2.初次薦送時,補助臺灣至越南/寮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500美元)。第二年續聘不予補助。 3.初次薦送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須提供教具採買及使用明細)。第二年續聘不予補助。 4.上述補助金額將由國內承辦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轉發至赴任者帳戶。 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詳見後附一覽表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詳見後附一覽表 |
授課對象 | 大學生 |
申請須知 | 一、報名
二、面試
三、行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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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民國 112 年 09 月 26 日 12: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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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華語中心 聯絡人:蔡小姐、陳小姐 電話:(07) 342-6031 轉3308、3309 傳真:(07) 346-4672 電郵:wh0007@mail.wzu.edu.tw 、 wh0006@mail.wz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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