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區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03T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Minneapolis, MN |
---|---|
合作單位 | Yinghua Academy |
負責人名銜 | 教務主任 Dr. Luyi Lien |
擬聘教師數 | 4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01至112-07-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具備中華民國(臺灣)有效教師證; (2)碩士(含)以上學歷; (3)至少3年實際課堂教學經驗(任何學科均可,數學科尤佳)。 3. 具國內立案大學校院之對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含外語教學、華人文化及語言學等)之碩士或博士資格者,優先考量。 |
待遇 | 稅前年薪 42,000美元 |
其他待遇 |
1. 比照該校一般教職員,校方將負擔部分保險費用(含健保、牙保及人壽保險)。 2. 校方將協助尋覓適當之住處,惟食衣住行及部分保險等相關個人費用則由受聘教師自行支付。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規劃及教授華語文課程。 2. 必要時擔任代課教師。 3. 參與相關課外活動:如農曆新年表演及校內學生與姊妹校之視訊交流等。 4. 提供小組或個別之閱讀輔導。 5. 必要時提供新生華語文補救教學。 6. 其他校方教學主管指派之相關工作。 7. 每週工作時數40小時。 *其他請詳: https://www.yinghuaacademy.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Immersion-Classroom-Teacher-2021-2022.pdf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幼稚園至8年級(K-8)之「華語文融入式課程」(Chinese immersion)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英文學位證書、成績單、教師證及相關證照(影本)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薦送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2) 中/英文簡歷 (3)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3.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1 月 31 日 17:00 |
備註 | 1.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