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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專任約聘講師1名,收件截止日112/10/20

2023-09-21 11:13:59
〔誠徵〕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專任約聘講師1名,收件截止日112/10/20

單位: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北部No. 101, Section 2, Kuang-Fu Road, Hsinchu, Taiwan 300044, R.O.C.

〔誠徵〕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專任約聘講師1名

一、職稱:專任約聘講師(1名)

二、聘任條件:

1.       具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碩士學位。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曾於公私立大學或國家訓練單位所開設之正式課程、密集班或學分班授課實務教學年資達3年以上。

4.       至少精通一種外語「英/日/韓/越/印尼/印度/泰/其它」。

5.       預計起聘日:113年2月1日(將視實際日期微調)。

三、工作內容:

1.       擔任本校學分班課程授課,每周授課13小時。

2.       協助本中心相關課程規劃、活動籌備、教學考核等行政工作(輪值)。

四、檢附資料:

1.       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與近期照片)。

2.       最高學歷證書。

3.       成績單 (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由修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且提供入出境證明書)。

4.       教學意見調查表。

5.       其它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如業界實務經歷證明、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6.       個人著作目錄。

7.       檢附外語文能力證明。

8.       列舉及提供諮詢者三位之詳細聯絡資料。

9.       學術著作、代表著作(含碩士論文)影本乙份。

*請將以上檢附資料1-8項合併為一個檔案,9為另一個檔案,共請寄送兩個附檔,以利委員審查。

五、收件截止日期:

1.       112年10月20日(五)上午10:00截止收件,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寄至nthuclc2023@gmail.com

2.       信件主旨格式:姓名–應徵華語中心專任約聘教師

六、備註:

如通過初審,將於一個月內安排複試程序、包含試教、面試兩項,需確認您務必能親自出席(非線上),

再請您寄送履歷,謝謝老師的了解。

七、聯絡資訊:

1.       華語中心官方網頁:https://clc-cc.vm.nthu.edu.tw/home/index.php

2.       聯絡電話:(03)5162355。

3.       聯絡信箱:nthuclc2023@gmail.com

4.       聯絡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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