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112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暑期遊學團教師甄選公告

單位: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北部No. 101, Section 2, Kuang-Fu Road, Hsinchu, Taiwan 300044, R.O.C.
112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暑期遊學團教師甄選公告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兼任暑期遊學團教師(學士畢業以上),
授課時段請見工作日期,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工作地點: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
工作日期:2023/07/13-2023/08/07,每週一~週五。
工作時間:上午9:00-12:30,每次3.5小時(成果發表日另計)。
工作性質:兼職。
工作待遇:依本中心華語教師授課鐘點費支給標準支給。
需求人數:1名。
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學士以上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4)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6小時以上者。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初審資料,*者為必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 (含照片)
*2. 自傳 (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
*3. 學士 (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口語錄音檔:(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8. 從《當代中文課程1》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9. 推薦信一封
檢附資料說明:
1.以上全部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成一個PDF檔;
檔名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遊學團教師_姓名」
2.語音檔請以mp3或wav格式設定。
【職務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nthuclc2023@gmail.com
(檔名:應徵清大華語中心-遊學團教師_姓名)
收件截止日期:112年5月29日(一)中午12點。